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工业 X 射线探伤机现场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新建使用Ⅱ类射线
装置(工业 X 射线探伤机现场探伤)项目
|
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
|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 40 号
|
2018年7月12日
|
津环保许可表[2018]026号
|
2018年0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