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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25575/2018-00943 主题分类: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发文机关: 辐射处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标  题: 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工业用X射线探伤机现场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主 题 词:    
       


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工业用X射线探伤机现场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新建使用Ⅱ类射线

装置(工业用X射线探伤机现场探伤)项目

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40

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位于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40号。你所为了满足工作需要,拟购置一台XXG-3005型移动定向X射线探伤机(属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10kv,最大管电流0.39mA),用于产品质量的现场无损检测。2、拟采取的防护措施。

设置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排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配备辐射监测设备并制订辐射监测计划,制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工业 X 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强化现场管理。

201875—20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