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2013-05-09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环保部、市政府近期关于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新要求,更好地适应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现对我局201089发布的《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试行)》中环保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温武瑞

副组 长:董志远

    员:办公室、人事处(党组办)、监察室、开发处、法制处、信息中心、宣教中心、监察总队

联络 员:任效良(办公室)、曹铁围(党组办)、李志军(水处)、马丽(大气处)、张良运(固体处)、佟晓南(自然生态处)、毛树声(总量处)、吴欢(生态办)、徐志勇(计财处)、刘欣(开发处)、李瑜(法制处)、朱洁(科技处、国际处)、丁葆森(监察室)、冉红玉(研究室)、戴尚德(监察总队)、崔萌(应急中心)、马超华(环科院)、刘赫男(监测中心)、王莹(辐射所)、张淑敏(宣教中心)、刘欣(信息中心)。

二、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推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人事处(党组办):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核工作。

3.监察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追责。

4.开发处:负责环保审批信息公开工作及受理有关环保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申请。

5.法制处: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审核及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 信息中心:负责局政务网的技术保障,做好网络管理、维护、升级及优化工作。

7.宣教中心:负责面向社会媒体的信息发布工作。

8.监察总队:负责全市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9.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本处室、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20135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