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总队继续对静海区大气污染防控进行专项督查
2016-05-26

监察总队继续对静海区

大气污染防控进行专项督查

 

按照《关于加强市环保局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监察总队重点区县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427日,监察总队继续对静海区进行督查,共组成四个检查组,检查点位(企业)7个(家),发现问题点位(企业)3个(家)。

经检查发现,天津兴顺达钢管有限公司脱硫塔出口循环水PH偏酸性;天津旭迪聚氨酯保温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喷漆车间于2011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相关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机加工车间有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厂区有土堆未苫盖;天津和顺昌脚手架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正在生产,有打磨粉尘、焊烟无组织排放现象,厂区路面有积尘。以上问题,现场均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责成静海区环保局依法进行处理。

    下一步,总队将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继续加大对静海区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举一反三,针对我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区县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天津市空气清新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