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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25575/2018-01045 主题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发文机关: 行政审批处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20日
标  题: 天津陆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庭花苑二期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20日
主 题 词:    
       


天津陆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庭花苑二期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及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

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天津陆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庭花苑二期项目

新三条石大街(原名小伙巷)以北,大丰路东侧,毗邻天津市南运河

天津陆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清源环境监测中心

“河庭花苑项目”(又名:小伙巷A地块项目)地处开发地区的北侧扇形地块内,位于新三条石大街(原名小伙巷)以北,大丰路东侧,毗邻天津市南运河,项目位于北纬39.15°、东经117.17°,总占地面积119200m2,总建筑面积343853m2,其中地上建筑包括18栋高层住宅,23栋金融公建和商铺,3栋社区综合服务及配套公建等。地下建筑面积82033m2,主要用于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本项目验收范围主要包括:5栋住宅楼(包括14~18#楼)、3栋配套公建以及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其中配套公建本次验收内容只包括建筑物主体,具体运营内容责任主体为入驻企业,待运营后由入驻企业单独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本项目于201509月开工建设,201804月竣工。

本项目地下配套公建设备间均不在住宅楼的正下方,水泵房、风机房、换热站等设于地下层独立设备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备减振座,避振喉,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同时设备房内壁做隔声处理,有效降低了设备振动及噪声。高层电梯选择新型低噪声设备,电梯电机设于楼顶单独设备间内,并配备隔声罩、减震座、避震喉。公建单体空调室外机、10KV变电站(黑号)均远离居民住宅,并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经营性公建加强监督和管理,严禁使用音响设备或产噪较大的设备。地下车库换风机组位于车库密闭风机房内,风机进出风管采用相应的隔声措施,风口采用消声百叶等消声措施,产生震动的设备使用软管与外界管道连接。同时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限速禁鸣,保持车流畅通。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和公建内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食物残渣、废纸、塑料等。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分类袋装形式收集,集中暂存于每栋居民楼下的垃圾收集桶。河庭花苑一期已与市容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二期入住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一期保洁人员负责清运收集至垃圾收集点,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保证垃圾的存放时间不会超过一天。

20187202018726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