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予公布,供参照执行。以上文件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查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关于发布〈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1999〕134号)废止。
附件: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1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