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3月份各区空气质量排名及经济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空气质量排名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补充办法》,根据监测结果,2018年3月份,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河北、滨海新区、河西、津南、静海、南开、西青、和平、红桥、河东、北辰、东丽、武清、宁河、宝坻和蓟州。
二、经济奖惩情况
对照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河北区140万元、滨海新区120万元、河西区100万元、津南区80万元、静海区60万元、南开区40万元、西青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蓟州区140万元、宝坻区120万元、宁河区100万元、武清区80万元、东丽区60万元、北辰区40万元、河东区20万元(详见附表)。
按照有关规定,和平区和红桥区不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