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天津)电池有限公司扩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工业C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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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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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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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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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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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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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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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天津)电池有限公司
扩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工业CT)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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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天津)电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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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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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庆龄大道 1号生产栋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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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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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环保许可表[2018]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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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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