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1至3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3起,处理23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1人、诫勉72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五一”、端午将至,为不断强化教育,形成警示效应,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东丽区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杨俊起用公款赠送礼金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东丽区原计生委以赠送住院慰问金、丧葬慰问金名义,违规用公款向5名本单位以外人员各赠送1000元至2000元礼金,共计8000元。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东丽区原计生委以发放住院慰问金、职工亲属丧葬慰问金、职工子女优秀学生奖励、单位复原军人慰问金等名义,向本单位职工违规发放补贴、奖金等28笔,共计3.91万元。2018年3月,杨俊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津南区北闸口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刘瑞祥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刘瑞祥在负责镇民政办工作期间,使用区老龄办助老健康御险保费返款,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饮酒、聚餐5次,花费公款2万余元。2018年2月,刘瑞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闸口镇党委副书记李桂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滨海新区区委老干部局第二工作处党支部书记李连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李连云任滨海新区区委老干部局汉沽工作办副主任期间,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7次使用单位车辆到北京为其妻子看病,并将单位公车、私家车赴京产生的高速费、加油费、存车费共计3800余元,在单位报销。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李连云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公务加油卡交给其弟使用,为私家车加油20次,累计1.5万余元。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其还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5次,累计5500元。2018年3月,李连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师董智勇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6月,董智勇参加在厦门召开的全国高校某会议。期间,其缺乏组织纪律意识,未按规定参加会议和研讨,不请示报告,擅自乘船去鼓浪屿观光旅游。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董智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河东区公园管理一所原党支部书记白云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8月至2015年11月,白云祥负责区街道综合整修办公室工作期间,以加班费、值班费、节日补助等名义,为自己及整修办5名事业编制干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4万余元,其中白云祥违规领取1.72万元。2018年2月,白云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沾;纪律红线,一丝一毫都不能越。上述5起问题既涉及党政机关,也涉及事业单位,既有老问题老现象,也有新动向新表现,反映出仍有干部对纪律、规矩缺少敬畏之心,存在侥幸心理,表明“四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要有新局面。“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韧和“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战斗精神,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校准党员干部的思想航标,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火墙”,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公车;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组织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新表现,建立健全两节期间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四风”问题线索及时报告、严肃督办、抓紧核查,采取交叉互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打出明察暗访“组合拳”,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节日腐败”。要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有效净化节日风气,推动作风持续深入好转。
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津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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