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环保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滨海新区环境局、各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津安生〔2018〕4号),我局制定了《2018年天津市环保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天津市环保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我市环境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1、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和“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将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
2、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贯彻<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压实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二、着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危废、核与辐射、院区和环境应急等安全生产工作;各区环保局要依据职责认真组织本区环境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三、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
4、扎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5、切实抓好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地。按照《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要逐项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制度办法,保证各项改革重点任务完成并落地见效。
四、着力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6、持续推进重特大事故遏制工作。认真落实《天津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科学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分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季节性、周期性、关联性规律特征,采取相应措施,提升源头治理水平。加强重要时段、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努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7、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各部门要强化风险排查,明确风险点,建立健全风险台帐,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加强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复查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期限较长的隐患,加强跟踪检查;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8、严格处罚问责。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对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停电等强制手段,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强化惩戒震慑。
六、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9、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应急平台,持续推进京津冀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建设,重点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以企业专兼职队伍为基础、专家队伍为支撑的救援队伍体系,扎实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0、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事故警示相结合,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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