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天津市实施方案》
天津市日前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天津市实施方案》(津环保水〔2018〕84号)。《方案》确定天津市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2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地下水极差比例控制在2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方案》以“质量导向,系统施治;分区控制,突出重点;水陆统筹,防治并举;落实责任,多元共治。”为基本原则。实施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的分区管理。全市共涉及9个优先控制单元和11个一般控制单元。通过推进控制单元分级分类防治,因地制宜综合运用水污染治理、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保护等措施,提高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为:一是工业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包括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二是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包括推进城镇化绿色发展、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三是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包括加强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是流域水生态保护方面,主要包括严格水资源保护、深化流域污染防治、防治地下水污染、保护河湖湿地;五是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和信息公开、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