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0167号提案的答复
类别:A
签发领导:温武瑞
是否公开:是
中国民盟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的建议”的提案,我局会同市科委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对环保事业的支持与关注。
一、我国工业企业污染场地管理的总体情况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污染场地的修复和再利用备受关注。2012年底,环保部、工信部、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对污染场地的环境评估、无害化治理以及再利用提出了原则要求。2014年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场地污染防治提出了具体要求。2014年7月,环保部发布的5个相关技术导则实施,即《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场地术语》、《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为开展污染场地评估和修复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国家36个部门或机构共同参与,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土十条》的责任主体。
二、我市近年来开展相关工作情况
1、制定了《天津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环保固〔2014〕140号)、并重新修订了《天津市工业企业场地调查评估与修复管理程序和要求(暂行)》(津环保固〔2015〕185号),明确了工作程序。自2014年我市正式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以来,我局组织专家对126个拟开发利用地块场地调查评估、修复方案及修复验收进行了评审,对其中22个需要开展治理修复地块对属地环保局提出了监管要求,确保建设用地的环境安全。2、落实国家“土十条”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汇集各部门意见制定了《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由市政府于2016年12月30日印发,分解落实了国家要求的各项任务。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按照《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环保部等五部委要求,我局会同国土局、农委、财政局、卫计委共同完成《天津市土壤污染详查实施方案》,3月底经市政府批准后报环保部备案。3、市科委将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相关研究作为重要科技工作。“十二五”期间,围绕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领域,组织实施了“典型化工污染场地热脱附修复关键技术研究”、“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原位钝化阻控技术与工程示范”、“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天津市重点小城镇建设中重金属污染与土地再利用适宜性研究 ”等一批科技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全面开展天津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环保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市落实措施,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与国土、规划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2、推进各区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年内完成全市规划。对污染地块开展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
3、市科委将在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科技计划中继续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的迁移机理与控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的引导和支持,加强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研发与创新,为促进我市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提供技术保障。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