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214号建议的答复
类别:A
签发领导:温武瑞
是否公开:是
陈岩代表:
您提出的 “加快建设人工湿地,提升我市水体自净能力”的建议,经会同市农委、水务局研究答复如下:
人工湿地技术在水质净化、工业园区废水深度净化、水生态与水环境提升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市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着力抓好“131”工程,其中最后一个“1”就是采用人工湿地处理等生态技术提高我市水环境质量。
为提高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市近年来先后在天津临港经济区、南港工业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天津空港经济区等工业园区建设了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尾水经过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后用于园区生态景观用水,既消减污染物,又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提升了区域生态环境。
为提高河流水环境,我市陆续实施了人工湿地工程。一是实施了独流减河宽河槽湿地改造工程,利用津港运河、洪泥河等河道建设水系联通循环流动体系,将海河与独流减河人工湿地联通,形成补水→流动→处理→回补的循环体系,利用人工湿地对海河等河流水体进行净化后回用于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二是实施了于桥水库入库河口湿地工程,在引滦入库河口建设湿地,利用人工湿地技术降解来水中的氮、磷营养盐,达到净化水源,改善水质的目的。
为改善中心城区水环境,我市水务局在今年计划实施中心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以海河、北运河、子牙河、新开河等一级河道为纽带,利用中心城区二级河道将海河与外环河联通,将中心城区与环城四区分为海河南、北两大循环体系,在充分发挥独流减河宽河槽湿地和七里海湿地净化功能的基础上,建设大沽河、南淀2处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净化系统,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
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实施过程中,我市作为资源性、水质性缺水的典型城市,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为提高我市河流水环境质量,我局正着手研究在主要河道及饮用水源地建设人工湿地工程的可行性。此外,为提升人工湿地应用尤其是在工业园区中的应用,我局相关技术单位承担了国家“十三五”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天津滨海工业带废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综合示范项目”、“滨海工业带尾水人工湿地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随着研究的深入,将进一步推动人工湿地技术在我市的推广和应用。
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人工湿地是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措施之一,陈岩代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我局会在今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充分采纳。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