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441号建议的答复
类别:A
签发领导:温武瑞
是否公开:是
冯喜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减少环境污染对国标一类、国标二类车和回收补贴建议”,经我局会同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市容园林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老旧车淘汰补贴的建议
依照国家标准,老旧车是指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绿标车,绝大部分为高排放在用车辆。您建议中所指国标一类、国标二类车皆属此范畴,也是我市现阶段机动车污染监管的重点环节。
在“十二五”淘汰全部黄标车的基础上,我市2016年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政府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按照国务院《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80万辆的目标任务,环保部于2016年4月初步拟定我市年度老旧车淘汰目标为10万辆,9月正式明确年度老旧车淘汰目标为6万辆。在此期间,为确保完成国家任务,市政府专题会议经研究确定我市2016年老旧车淘汰目标为12万辆。特别是5月份以来,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全市部署会,明确区县政府和部门责任,将淘汰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并决定采取财政补贴手段推动老旧车淘汰工作的开展。8月1日,由市环保、公安交管、财政局、商务委、交通运输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实施2016年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的通知》,安排财政补贴资金10.98亿元,自8月1日至11月1日启动实施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其间按照车主查询、提交申请、拆解公司受理、部门联审和银行领取五个环节对符合提前淘汰补贴标准的老旧车给予补贴资金,全面完成年度淘汰任务。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要求,预计国家可能逐年下达淘汰任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制定更加有力的推进措施,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老旧车淘汰任务目标做好组织落实。
二、关于报废汽车回收的建议
近年来,市商务委高度重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2016年推动我市国联、新能、安盛津安和格林美4家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报废汽车15.8万辆,同比增长63.67%。其中,提前淘汰国四排放标准以下老旧车近12万辆,已达我市回收拆解企业年最大拆解能力。
下一步市商务委将进一步加强我市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回收拆解企业应收尽收,切实做好回收拆解工作。
三、关于老旧车置换给予补贴的建议
从2016年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看,对提前淘汰老旧车给予补贴资金,充分调动了车主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我市老旧车淘汰。如在此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调整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等方面内容,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机动车污染在大气污染中所占比重,拆解公司报废拆解能力等客观因素,对调整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