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局系统项目支出预算
申报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中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和2018-2020年部门支出规划编制要求,为做好我局系统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和2018-2020年部门支出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
(一)范围
1.列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环保专项规划中的项目;
2.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项目;
3.中央专项资金方案中的项目;
4.经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议批准的其他项目。
(二)截止时间及工作要求
1. 各处室、单位要在7月2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含电子版)及项目信息表报至规划财务处;8月15日前,将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报至规划财务处。超过期限,市财政无法安排项目资金。
2.因市财政要求预算项目细化率要达到90%,此次申报的项目涵盖2018年度需要使用环保专项资金的所有项目,包括购买服务类项目。
3.购买服务类项目(仅局机关各处室和监察总队可以申报)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不得将原材料、设备等货物及建筑物新建、改扩建等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不得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前期开发、融资行为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4.请各处室、单位自行从局内网下载专栏下载新修订的项目申请书。
二、专项业务费申报
(一)7月31日前,各预算单位要将加盖公章的专项业务费申报表(附件2)及测算依据报至规划财务处。逾期视为不申报。
(二)各预算单位专项业务费申报情况要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
(三)专项业务费编报要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符合业务开展需要,严禁虚报。
(四)专项业务费测算方式参考项目预算测算方式执行。
(五)局机关专项业务费由办公室统筹编报。
三、2018-2020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申报
(一)各处室、单位根据《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十三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初稿)中涉及本单位职能相关内容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同时针对重点任务提出2018-2020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务必于7月31日前将修改完善意见及建设项目报规划财务处。逾期不反馈视为不申请项目。《“十三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初稿)请各处室、单位自行从局内网下载专栏自行下载。
(二)项目应全面、准确、详实,预算编制合理。规划财务处将依据申报情况编制2018-2020年部门支出规划。除特殊情况外,2018-2020年不再安排规划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附件:1. 2018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 专项业务费申报表
2017年7月14日
(联系人:市环保局规财处 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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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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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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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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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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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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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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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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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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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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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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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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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表
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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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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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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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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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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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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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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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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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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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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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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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市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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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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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目的、依据与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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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基础及已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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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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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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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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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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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及验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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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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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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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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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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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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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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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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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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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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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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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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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大气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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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水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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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土壤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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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其它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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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环保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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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财政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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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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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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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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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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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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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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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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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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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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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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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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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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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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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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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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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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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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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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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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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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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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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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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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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材料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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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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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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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项业务费申报表(样式)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资金预算(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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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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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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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专项业务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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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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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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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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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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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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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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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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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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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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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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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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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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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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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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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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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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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材料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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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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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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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要性及依据
(一)必要性
(二)依据
1.依据环保部《……》,每年开展……工作。
2.依据国务院《……》,每年开展……工作。
……
二、资金使用计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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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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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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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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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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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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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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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业务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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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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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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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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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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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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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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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测算依据
测算应按会计科目逐项测算,写明采购方式、用途、单价、数量、测算依据、总价等。例如:
差旅费:对上海市***工作进行调研,差旅费标准为(参照《**》)***元/人·天,出差*人,合计**万元
委托业务费:1、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中标单位开展***工作,预算**万元。2、拟采用自行采购方式委托**单位开展**工作,预算**万元。合计**万元。
……
关于做好2018年局系统项目支出预算
申报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中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和2018-2020年部门支出规划编制要求,为做好我局系统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和2018-2020年部门支出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
(一)范围
1.列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环保专项规划中的项目;
2.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项目;
3.中央专项资金方案中的项目;
4.经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议批准的其他项目。
(二)截止时间及工作要求
1. 各处室、单位要在7月2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含电子版)及项目信息表报至规划财务处;8月15日前,将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报至规划财务处。超过期限,市财政无法安排项目资金。
2.因市财政要求预算项目细化率要达到90%,此次申报的项目涵盖2018年度需要使用环保专项资金的所有项目,包括购买服务类项目。
3.购买服务类项目(仅局机关各处室和监察总队可以申报)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不得将原材料、设备等货物及建筑物新建、改扩建等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不得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前期开发、融资行为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4.请各处室、单位自行从局内网下载专栏下载新修订的项目申请书。
二、专项业务费申报
(一)7月31日前,各预算单位要将加盖公章的专项业务费申报表(附件2)及测算依据报至规划财务处。逾期视为不申报。
(二)各预算单位专项业务费申报情况要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
(三)专项业务费编报要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符合业务开展需要,严禁虚报。
(四)专项业务费测算方式参考项目预算测算方式执行。
(五)局机关专项业务费由办公室统筹编报。
三、2018-2020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申报
(一)各处室、单位根据《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十三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初稿)中涉及本单位职能相关内容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同时针对重点任务提出2018-2020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务必于7月31日前将修改完善意见及建设项目报规划财务处。逾期不反馈视为不申请项目。《“十三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初稿)请各处室、单位自行从局内网下载专栏自行下载。
(二)项目应全面、准确、详实,预算编制合理。规划财务处将依据申报情况编制2018-2020年部门支出规划。除特殊情况外,2018-2020年不再安排规划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附件:1. 2018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 专项业务费申报表
2017年7月14日
(联系人:市环保局规财处 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