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受理举报方式
来信
天津市河西区西园道6号 天津市纪委信访室或 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举报中心收 (邮编:300060,信封上注明“信访举报”“群众来信”字样,一律免贴邮票,免付邮资)
来访
天津市和平区安徽路8号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来访接待室(接访时间:每周二、三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每周五上午 8:30-11:00)
网络举报
来电
举报电话:022-12388
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受理举报方式
来信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驻天津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收(邮编:300191)或投入市环保局机关楼1楼纪检监察专用举报箱内
来访
市环保局综合楼1楼信访接待室(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网络举报
来电
举报电话:022-87671562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主要包括: 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4.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举报问题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5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哪一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问题,就由哪一级纪委调查处理。如:市纪委主要受理反映市管局级干部的检举控告,驻局纪检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环保局系统处级干部的检举控告,机关纪委主要受理局系统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问题的举报。
诬告陷害他人应承担责任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如何提供规范举报信息:(供参考)
一封举报材料,对有关人员的违纪事实写得越具体、详细,就越有价值。具体来说,一封要素齐全的举报信,最好做到“五要”“五不要”:一要实事求是,不要凭空想象;二要内容具体,不要空泛议论;三要简明扼要,不要洋洋万言;四要能够突出反映问题的违纪违法特征,不要脱离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五是抓住时机,不要犹豫不决。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写好举报材料口诀:
举报问题拿证据,凭空想象不足取。
时间地点不可少,人物情节别忘了。
信访不是闹争吵,情绪表达少些好。
若想真把贪官查,人证物证才是宝。
人民群众稳准狠,时机把握最是巧。
心结难解信来解,七字口诀供参考。